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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欠巨债500万! 梁平公开追讨5男2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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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2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源:重庆梁平法院

原标题:悬赏公告丨执行悬赏7人!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渝0155执44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梁平区惠平轮胎经营部与被执行人胡显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胡显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搜集线索,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渝0155执447号。

 

被执行人:胡显波,男,1980年6月2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梁平区安胜镇高峰村2组95号,公民身份号码51122319800625****。

 

图片

 

三、涉案标的:9010.00元。

 

四、凡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胡显波下落及其名下财产线索的,在本院控制被执行人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实际到位金额10%的奖励;

 

五、悬赏举报期限一年,悬赏期限截止至2026年4月10日24时

 

 

六、悬赏金由申请人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后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属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人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六)同一线索,举报在后的,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陈法官、谭法官

举报电话:023-53368604

举报邮件邮寄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4052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渝0155执196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熊钟平与被执行人曹来利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曹来利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渝0155执1967号。

 

被执行人:曹来利,男,1970年4月1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万州区分水镇大地村2组8号,公民身份号码51222119700415****。

 

图片

 

三、涉案标的:222832元。

 

四、凡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曹来利名下财产线索的,并实际执行到位,给予实际到位金额5%的奖励;

 

五、悬赏举报期限一年,悬赏期限截止至2026年4月11日24时;

 

 

六、第四条所述悬赏金由申请人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后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属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人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六)同一线索,举报在后的,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余法官

举报电话:023-53236771

举报邮件邮寄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13办公室,邮编:4052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渝0155执恢49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全洪波与被执行人代小莉、王换明、吴岚、吴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代小莉、王换明、吴岚、吴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2)渝0155执恢491号。

 

被执行人:代小莉,女, 1969年12月6日出生, 汉族,住成都市金牛区西安中路39号3栋2单元3楼5号,公民身份号码51022119691206****。

 

图片

 

三、涉案标的:5000000元。

 

四、凡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代小莉名下财产线索的,并实际执行到位,给予实际到位金额10%的奖励;

 

五、悬赏举报期限一年,悬赏期限截止至2026年4月11日24时;

 

 

六、第四条所述悬赏金由申请人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后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属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人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六)同一线索,举报在后的,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余法官

举报电话:023-53236771

举报邮件邮寄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13办公室,邮编:4052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渝0155执恢49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全洪波与被执行人代小莉、王换明、吴岚、吴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代小莉、王换明、吴岚、吴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2)渝0155执恢491号。

 

被执行人:王换明,男, 1972年2月5日出生, 汉族,住成都市金牛区西安中路39号3栋2单元3楼5号,公民身份号码51222419720205****。

 

图片

 

三、涉案标的:5000000元。

 

四、凡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王换明名下财产线索的,并实际执行到位,给予实际到位金额10%的奖励;

 

五、悬赏举报期限一年,悬赏期限截止至2026年4月11日24时;

 

 

六、第四条所述悬赏金由申请人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后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属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人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六)同一线索,举报在后的,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余法官

举报电话:023-53236771

举报邮件邮寄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13办公室,邮编:4052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渝0155执恢49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全洪波与被执行人代小莉、王换明、吴岚、吴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代小莉、王换明、吴岚、吴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2)渝0155执恢491号。

 

被执行人:吴岚,女, 1986年8月27日出生, 汉族,住成都市金牛区西安中路45号1栋1单元3楼8号,公民身份号码42010719860827****。

 

图片

 

三、涉案标的:5000000元。

 

四、凡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吴岚名下财产线索的,并实际执行到位,给予实际到位金额10%的奖励;

 

五、悬赏举报期限一年,悬赏期限截止至2026年4月11日24时;

 

 

六、第四条所述悬赏金由申请人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后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属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人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六)同一线索,举报在后的,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余法官

举报电话:023-53236771

举报邮件邮寄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13办公室,邮编:4052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渝0155执恢49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全洪波与被执行人代小莉、王换明、吴岚、吴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代小莉、王换明、吴岚、吴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2)渝0155执恢491号。

 

被执行人:吴勇,男, 1990年2月23日出生, 汉族,住重庆市长寿区陵园村19组21号附2号,公民身份号码50022119900223****。

 

图片

 

三、涉案标的:5000000元。

 

四、凡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吴勇名下财产线索的,并实际执行到位,给予实际到位金额10%的奖励;

 

五、悬赏举报期限一年,悬赏期限截止至2026年4月11日24时;

 

 

六、第四条所述悬赏金由申请人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后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属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人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六)同一线索,举报在后的,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余法官

举报电话:023-5323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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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渝0155执恢13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斌与被执行人谢吉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谢吉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渝0155执恢137号。

 

被执行人:谢吉辉,男,汉族,1964年12月17日出生,住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北外街107号1单元3-2,公民身份证号码:51222419641217****。

 

图片

 

三、涉案标的:317295.13元。

 

四、凡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谢吉辉名下财产线索的,并实际执行到位,给予实际到位金额20%的奖励;

 

五、悬赏举报期限一年,悬赏期限截止至2026年4月11日24时;

 

 

六、第四条所述悬赏金由申请人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后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属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人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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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一诺千金,一诺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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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2 11: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贵州
能欠500w的都是些牛人!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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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这么多的肯定是办企业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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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2 14: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哦,,,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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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2 14: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大数据信息化时代在此时就显得弱鸡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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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2 16: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这么多,有点吓人。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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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2 17: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500万奖励10%,50万。还是可以。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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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2 20: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这才是能人。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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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2 20: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老赖不是限制出行吗?怎么还不怕哟!真是个老赖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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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2 20: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现在欠国家的一大把人,追债难哦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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