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和小李(均为化名)是某小学同班同学。
课间休息时,小张不慎踩痛小李的手,小李起身追打小张,两人发生肢体冲突,脸部均被划伤。
小李脸部的伤情较轻,小张伤情较重,伤口愈合后还需进行除疤痕治疗,费用较高。
围绕后期治疗费用及赔偿比例,双方家长多次协商无果,矛盾一触即发,甚至准备对簿公堂。为此,学校向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的梁平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廖家伟寻求帮助。
考虑到校园侵权不仅影响孩子身体发育,还可能对其心理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为妥善化解纠纷,廖家伟迅速联合梁平法院民一庭负责未成年审判工作的干警,以及梁平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站的市级优秀调解员,组成专门调解团队,前往学校开展调解。
调解现场,双方家长气氛紧张。小李的家长认为孩子之间系嬉戏玩耍并非故意伤人,不应由己方承担全部费用,且对后期高额费用的合理性存疑;小张家长则心疼孩子受伤,在赔偿问题上不肯让步。
“面对面”了解到双方家长的真实想法和实际需求后,调解团队先与学校老师一起安抚双方情绪,引导家长理性看待纠纷,并从孩子仍将长期同班的实际情况出发,寻求解决方案。
随后,调解团队采用“背对背”调解法,向双方家长阐释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分析双方责任大小、法院裁判考量因素及诉讼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帮助其分析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