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朋友在屏锦街上吃饭的时候,朋友说她的表姐离婚了,她的表姐我也认识……我说,不是说的要办酒席了吗?
她表姐是去年过年春节相亲的,媒婆介绍的,彩礼谈好了,还给了10万的彩礼,看的日子是这个今年腊月初几的,其他时间都不合适。农村好像都兴这一套。这小两口呢,今年还赶了个流行,520的时候,扯了个结婚证,结果两个人正儿八经的在一起生活,却发现不合适。纠缠了几个月,还是决定离婚,这个婚礼都还没办呢,离婚证都办了
问题是,这个彩礼怎么处理呢? 离婚男方和女方共同决定的。男方要求退全部,女方只同意退部份,还要闹到打官司哎。
婚姻真是一个说不清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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