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736|回复: 17

@重庆钓友:这10种情形,或面临最高2000元罚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5-2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本帖最后由 梅林 于 2022-5-2 22:20 编辑

日前,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发布《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稿),在2021年10月8日生效版本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再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相比此前的修订版本最大不同在于,本次更清晰明确了“情节严重”的十大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3个月内两次及以上有非法垂钓行为的;


(二)在禁钓区或禁钓期进行垂钓的;


(三)使用两根鱼竿(鱼线)进行垂钓且留取的钓获物重量或规格不符合规定的;


(四)使用三根及以上鱼竿(鱼线)进行垂钓的;


(五)使用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工具进行垂钓的;


(六)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窝料进行垂钓的;


(七)使用以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作为饵料进行垂钓的;


(八)使用利用船艇、排筏、其它水上漂浮物等工具进行垂钓的;


(九)留取钓获物总重量超过2.5千克,且拒不放回水体的;


(十)丢弃、分散、隐藏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的钓获物的。


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的,按照《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进行处罚。



其中明确,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 上游新闻



一诺千金,一诺一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10

帖子

2309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309
发表于 2022-5-2 23: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不钓鱼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主题

7926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77
发表于 2022-5-3 06: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那些所谓的垂钓人,基本上条条都有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269

主题

2万

帖子

5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1422
发表于 2022-5-3 06: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对电友和网友就没这么严厉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33

主题

6458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6680
发表于 2022-5-3 06: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我不钓鱼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1万

帖子

3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5713
发表于 2022-5-3 06: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又要减少一点乐趣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主题

6132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4856
发表于 2022-5-3 07: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依法垂钓,自乐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54

主题

1万

帖子

3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0223
发表于 2022-5-3 08: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不违反规定就行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054

帖子

2940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940
发表于 2022-5-3 10: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依法垂钓,自乐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73

主题

1万

帖子

3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1125
发表于 2022-5-3 10: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千万别去钓鱼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