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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万事通梅林 于 2024-5-15 10:17 编辑
以下来源:重庆梁平法院
原标题:“如我在诉”心不改 “夜市庭审”化纠纷
没想到晚上也能开庭审案,真的是太便利了!”近日,梁平法院新盛法庭利用夜间时间,通过网上开庭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法官以“如我在诉”的态度隔空高效办理案件,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4年,被告唐某某在原告深圳市宝安区某钢模厂购买了6.4万余元货物,因双方对实际送货数量有争议,被告唐某某在支付1万余元货款后,便一直拖欠剩余货款,致使这笔账务成为了原告的一笔“烂账”。
2019年,原告钢模厂的登记经营者胡某某去世,由胡某某的妻子汤某某继续经营该钢模厂。
汤某某整理账务时翻出了这笔“烂账”,为了追回拖欠了10年的债务,多方打听到唐某某的相关信息后便起诉至梁平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货款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远在广东的被告唐某某取得联系。
起初,唐某某表示自己在首次支付货款后,还支付了一次货款,但并无支付证据,认为此事已过十年之久,早已说不清道不明,拒绝支付剩余货款。
“事情过去再久,也还是要解决,作为生意人诚信最重要呀。”面对被告唐某某的消极态度,承办法官从情理和法理出发对其耐心劝解。经过多次电话沟通,被告表示愿意支付货款,但是由于自己经营困难,需要分期履行。
承办法官向原告汤某某转达了被告的实际情况,帮助原告分析买卖合同的争议问题及利弊关系。
经过调解,原告汤某某愿意减少部分货款并同意被告分期履行的意见,同时放弃了让被告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由于原被告均在外地,且被告上班时间工作繁忙,为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纠纷解决效率,承办法官选择在夜间以网上开庭的方式组织双方再次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唐某某分期支付原告货款共计2万元。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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