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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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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咨询了一位在征地工作中有实际经验的乡镇干部,得到了比较全面的回答:
征地拆迁补偿款分配的参与人员,是这个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这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定性比较复杂,一时说不清楚,有的有户口可以享受,有的没有户口也可以享受。
一般来说,这个女子在其娘家享受政策后,如果不是享受的拆迁安置买社保的对象,也成为了婆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享受;反之也就不能享受。
综上得出结论:
如果小美在娘家得到了拆迁安置,买了社保,那么按规定就不能参与婆家这边的征地补偿。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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