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梅林 于 2021-3-30 11:50 编辑
原标题:【莎姐】梁平:这个孤儿令人牵挂,检察官帮他找新“家”
15岁,本应是被父母呵护和关爱的年龄,可对于少年田浩(化名)来说,15岁的时光却是残酷的。
在那一年,田浩的父亲意外去世,母亲多年前也已经离世。失去了父母的他,没有了“家”,更缺乏亲人的呵护与管束,染上盗窃恶习,最终走入了歧途。
可转机也恰巧蕴含在生活的危机之中。梁平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张高霞在深入了解田浩的经历后,通过一纸检察建议,为这位孤儿寻得一个新“家”,也为他的人生寻到了新的转机。
新生“变”小偷,他的过去让人惋惜
2020年9月,梁平区某学校接连发生学生手机、钱包等物品失窃事件。为纠出藏在暗处的小偷,学校老师和保安在认真排查校园里的监控后,确定形迹可疑的高一新生田浩有重大嫌疑。
面对老师们的询问,田浩承认了自己的盗窃事实,并交出了偷窃的财物。2020年12月,该案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梁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田浩还如实交代了他在村里实施的另一起盗窃:“父母去世后,我就是靠政府给我发的钱生活的,平时我需要用钱就给村里面打条子写申请,村干部就把钱给我。
开学前,村干部也给了我700元钱作为在校的日常开销。但是这些都是整钱,我不想用,所以我去学校前就在村民家里偷了点钱当做路费。”
“显然,政府的支持虽然可以保障田浩的正常生活,但缺乏身边人的关爱和管教,是他走上歧途的重要原因。”承办该案的“莎姐”检察官张高霞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认真梳理,经综合分析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现场勘验等证据后,认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田浩刑事责任。
但考虑到田浩犯罪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并自愿认罪认罚,“莎姐”检察官决定对其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
宽容包容不代表纵容。“如果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就放任不管,又没有人来引导田浩,那他今后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很大。”张高霞了解到,田浩母亲去世多年,父亲也于2019年意外去世,此后村委会负责提供生活保障,但无人对其履行监护职责。
独自生活不是长久之计,必须为田浩找到最合适的监护人,通过监护人的关爱和管教,引导田浩走好以后的人生路。
合力“寻”新家,他的未来燃起希望
2020年末,张高霞多次前往田浩所在村社,与村委会工作人员、熟知其家庭情况的村民进行详细沟通,结果却并不尽如人意——田浩的祖父母、外祖父均已去世,其外祖母年龄较大且身患疾病,无力监护田浩。
“一定要为这个娃儿找到合适的监护人!”既然没有合适的亲属担任监护人,那就从法律上为田浩找一个合适的监护人。
根据法定程序,梁平区检察院遂向田浩所在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镇督促村委会为田浩指定监护人,明确监护职责,并邀请该镇相关负责人和村委会工作人员研究商讨担任田浩监护人的条件。
经多方比对,邻居张华(化名)进入了村委会的考察范围。
“张华是田浩的邻居,住得近好照应,为人向来老实,其本人也愿意担任田浩的监护人。”据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张华看着田浩自小长大,二人关系较一般人更为密切。
田浩父母去世后,作为邻居的张华更是时常关照田浩,所以田浩本人也很愿意让张华来当他的监护人。
“虽然张华有意愿担任田浩的监护人,但监护能力直接影响监护职责的履行,我们必须亲眼见一见才放心。”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张高霞再次前往该村对张华进行考察,对其背景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重点考察了其是否具备足够的监护能力。
最终,张华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在“莎姐”检察官的见证下,村委会、田浩和张华签订了监护协议。2021年1月,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谢谢检察官对我的帮助,让我有机会开始新生活。目前我在上海一个模具厂上班,厂里包吃包住,虽然现在还在实习期,但每个月也能剩下三千多,转正后工资至少有五千多,我很满意现在的工作!”出于种种原因加上无心学业,田浩选择外出打工。
3月15日,“莎姐”检察官张高霞对监护情况进行回访时,电话里传来了田浩爽朗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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