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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梁平法院 近日,梁平法院对扰乱诉讼秩序的唐某某、张某某作出司法制裁,给予唐某某罚款2000元、张某某拘留7日的处罚。 据了解,唐某某、张某某的女儿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告,二人陪同女儿前往法院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因未能与原告黄某达成一致意见,唐某某情绪失控对黄某实施辱骂并击打其面部,张某某随后加入抓打,三人发生肢体冲突。 司法警察大队迅速控制现场,第一时间调取监控视频,依法对涉事人员进行询问,并委托梁平区公安局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确认黄某构成轻微伤。法院依法认定唐某某、张某某扰乱诉讼秩序事实成立,对唐某某处以2000元罚款,对张某某采取7日司法拘留措施。 据悉,三人因冲突产生的医疗费用问题,不属于司法制裁案件处理范围,法院已告知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或另行提起诉讼主张权利。目前案件后续事宜正依法处理中。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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