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保证金退回来了,要不是你们帮忙,不晓得要好久才退给我哟,真是太感谢巡察组了!”近日,收到建房保证金的梁平区虎城镇水口村村民老唐,拉着回访的巡察干部的手说道。
事情还要从两个月前说起。2月下旬,十五届梁平区委第八轮常规巡察启动,第二巡察组进驻虎城镇,在对该镇所辖村(社区)开展巡察时,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发现个别村(社区)存在收取建房保证金问题。
“现在农村建房不再收取建房保证金,他们还在收,可能涉嫌违规,建议进行核查。”一名巡察干部在组务会上说道。
群众利益无小事。巡察组初步研判后迅速组成3个工作组,1组继续翻阅村(社区)历年财务资料并建立统计台账,2组入户走访核实,向相关建房农户了解情况,3组前往区住房城乡建委了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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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唐,你去年新修房屋,村委会有没有向你收过建房保证金呀?”走访组巡察干部向正在地里忙活的老唐问道。
“收了五千块!当时说先交钱后建房,房子修好后又说要通过验收才退钱,半年了也没人来验收,钱一直没退我,你们能不能帮忙催一下嘛。”得知来访人员是巡察干部,老唐急切地问道。随后,巡察组又陆续走访了多个村社,发现缴纳建房保证金并非个例,且保证金数额不等,少的一两千,多的近万元。
发现问题后,巡察组及时向虎城镇指出该问题,要求立即组织力量开展自查。自查发现,2024年2月至2025年3月,该镇16个村(社区)向114户建房群众收取建房保证金共计51.75万元,其中79户35.45万元仍未退还。
同时,巡察组在区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该区自2021年2月已明文规定,严禁村(社区)变相向建房户收取任何钱财,未停收的乡镇要立即停止收取,并不得再次收取。
随后,巡察组向虎城镇党委发出“立行立改问题移交表”,要求镇党委迅速督促相关村(社区)进行整改,停止向群众收取建房保证金,并清退已收取的费用。
在巡察组全程督办下,全镇各村(社区)将79户35.45万元建房保证金全数退还。
虎城镇建房保证金的清退是该区推动政治巡察向基层延伸,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生动缩影。
十五届梁平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该区延伸巡察监督“触角”直抵基层“神经末梢”,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事项,以可感可及的巡察实际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截至目前,巡察村(社区)发现问题2808个,移交问题线索89件,推动整改问题190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