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梁平大队民警巡逻至G5515张南高速梁平西互通路段时,发现一辆轿车违规停靠在应急车道,两名男子下车并打开后备箱。在保证现场安全的情况下,民警立即上前询问,其中一名男子李某称“车辆胎压异常需检查”。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另一名男子秦某突然抢答:“车是我开的!”民警随即提高警觉,认为可能涉嫌无证驾驶,责令两人驾车跟随至梁平西收费站进一步核查。
到达梁平西收费站后,民警通过警务通调取该车沿途高速公路卡口抓拍记录,画面清晰显示李某为实际驾驶人。面对铁证,李某承认其驾驶证于2019年因醉驾被吊销,且2024年就曾因无证驾驶被查处,此次系二次违法。在看到民警进行检查时,企图让同行人秦某顶包蒙混过关。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及《重庆市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李某“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摩托车以外其他机动车,经处罚后再次违法”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