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车辆号牌犹如车辆的“身份证”,是有效识别车辆信息的重要标志。为了躲避电子监控的抓拍,有些驾驶人可谓是动足了脑筋,纸巾、塑料袋、口袋,什么能遮拿什么,可谓花样百出……
4月4日,梁平公安交巡警支队双桂大队骁骑队员在城区路段开展勤务,当巡逻至文华路与文津路路口路段时,接连发现两起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下方地图插图系万事通加注)

一辆是车牌为苏E0***Z的黑色小型轿车用白色口袋将号牌尾数遮住,另一辆是车牌为渝A***MR的银灰色小型轿车用蓝色医用口罩将号牌中间数字遮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之规定,民警依法分别对苏某、李某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