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梁平区商务委员会官网
重庆市梁平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申报梁平区2025年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商办流通函〔2023〕419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2〕18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5〕1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商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决定储备一批符合条件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现将梁平区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支持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类项目
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推动乡镇商贸中心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版)》,采用自建、改造、股权合作等方式,对现有镇商贸集聚点配备移动支付、电脑等设备和信息系统,配建消防设施、防淹排水设施等,完善休闲娱乐设施、临时停车位等基础设施设备配套建设,设置统一的乡镇商贸中心标识标牌,改善乡镇集贸市场面貌,集聚完善服务业态,优化服务业供给,使乡镇基本能够满足周边居民的米面粮油、家居百货、农资、以及美容、美发、餐饮等一般性消费需求。
推动乡镇农贸贸市场按《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渝商务〔2017〕739号)开展规范化改造(建设),重点打造场内干净明亮、卫生规范、分区销售的经营环境;
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冷藏保鲜、产品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
提高便民惠民服务能力,打造规范完整的卫生设施、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通风设施、消防设施、垃圾处理设施、清洗设施、检验检测设施以及出入口及通道和综合办公环境,有效提升农贸市场消费环境。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类项目
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分拨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类项目
加强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乡镇和村社发展供应链,布局一批中心仓、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
支持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购销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项目
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或集散分拨中心,配备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
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类项目
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支持在乡镇建设美食名店、农家乐、特色民宿、照相馆、美容美发等居民生活服务网点以及便民综合生活服务中心等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场景和载体,鼓励开展“一点多用、一店多能”,实施“家政兴农”计划,支持打造家政劳务品牌基地,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
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支持标准
参照《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5〕18号)中“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支持标准,以项目为单位,单个项目有效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要求
项目有效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办公、接待、租金、差旅等间接开支。对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采取先建设、再验收、后补助的方式给予资金补助。
县域商业项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项目征地拆迁、活动补助、物流补贴、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绩效评价、审计、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悉数追回已拨付资金,如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最早于2024年1月启动,最晚于2025年12月建成。
申报截止时间
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件报送至区商务委303办公室,电子扫描件发送邮箱404326599@qq.com。
详细申报流程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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