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队里有个57岁的丧偶的李大姐,去年经人介绍,认识了隔壁镇同样丧偶的58岁刘大哥,两人的子女都不在家,觉得让他们两个在一起,互相搭个伴,互相照顾一下挺好的,而且李大姐出过车祸,手的行动不太方便,有刘大哥照看,她的儿女更放心。
两人交往了半年了,刘大哥说要不去把证拿了,请亲戚朋友来吃个饭,把两人事情定下来,李大姐就提出要给3万块钱彩礼,而且以后每个月要给她800块零花钱,刘大哥说他儿子娶个黄花闺女才3万彩礼呢,而且两个人结婚后,李大姐又不能干什么活,大多数时候都是他在照顾女方,两人都没得什么经济来源了,都靠子女给点零花钱,这个年龄了还要这么多彩礼,着实有点为难,他总不能问儿子要钱来娶老婆吧。
李大姐女儿说,娶老婆哪有不给彩礼的,刘大哥儿子说,你妈又不能生孩子了,又不能照顾我爸的生活,反而还要照顾她,凭什么还要彩礼,就这样,当初一拍即合的事,因为3万块彩礼闹得不欢而散!
你们说这种情况,彩礼是不是非要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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