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关于认领财物的公告
来源 平安梁平
我局在办理案件中查明,尚有一辆自行车未找到财物当事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9号)第一百九十七条之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限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7月6日。
请上述财物当事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双桂派出所认领。相关人员未在公告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上述财物将按无主财物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郑国芳;
联系电话:19802778116、023-53366941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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