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梁平
原标题:有奖举报|梁平公安交巡警依法查处酒驾违法行为
梁平公安交巡警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在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广泛利用有奖举报渠道,严查农村地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11月7日,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在重庆市梁平区境内204省道17公里路段有一辆摩托车涉嫌酒后驾驶。
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前往举报路段进行设卡拦截,当场查获邓某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饮酒后无证驾驶车牌号为渝DN****的轻便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邓某酒精含量为22mg/100ml。
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邓某未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700元,记13分的处罚。
酒驾/醉驾的认识误区
01
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02
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
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酒量好,少喝点再开车上路没什么问题。但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03
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移动,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要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04
搭酒驾车出事不用担责?
知道司机酒驾依然搭车,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的安全于不顾,不能为图方便、顾面子搭乘“酒驾”车辆,否则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05
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中午饮酒了,晚上开车或者晚上饮酒,第二天早上开车,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都有可能构成酒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酒驾醉驾害人又害己!酒后驾车安全风险高,为了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犯险、切勿以身试法!同时,请广大市民朋友发现农村道路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10、12350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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