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渝0155执154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重庆市亿新门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熊娇、李小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熊娇、李小川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搜集线索,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执行案号:(2024)渝0155执1545号。
二、被执行人:熊娇,女,1998年8月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安复村1组88号,住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梁柚路6号玉景豪庭2幢2单元10-2,公民身份号码50022819980808****。
被执行人:李小川,男,1992年4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群益村1组80号,住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梁柚路6号玉景豪庭2幢2单元10-2,公民身份号码50022819920415****。
三、涉案标的:2万元。
四、凡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熊娇、李小川下落及其名下财产线索的,在本院控制被执行人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实际到位金额10%的奖励;
五、悬赏举报期限一年,悬赏期限截止至2025年11月11日24时;
六、悬赏金由申请人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后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属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人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六)同一线索,举报在后的,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陈法官、谭法官
举报电话:023-53368604
举报邮件邮寄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4052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