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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最新悬赏公告:两男一女…最小的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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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4 16: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近期,梁平法院公布了3名失信人员
两男一女
年龄最小的是1998年出生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人
↓ ↓ ↓

来源:重庆梁平法院

原标题:悬赏公告丨举报有奖,快来提供线索!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渝0155执154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重庆市亿新门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熊娇、李小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熊娇、李小川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搜集线索,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渝0155执1545号。

 

被执行人:熊娇,女,1998年8月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安复村1组88号,住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梁柚路6号玉景豪庭2幢2单元10-2,公民身份号码50022819980808****。

 

 

被执行人:李小川,男,1992年4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群益村1组80号,住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梁柚路6号玉景豪庭2幢2单元10-2,公民身份号码50022819920415****。

 

 

 

三、涉案标的:2万元。

 

四、凡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熊娇、李小川下落及其名下财产线索的,在本院控制被执行人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实际到位金额10%的奖励;

 

五、悬赏举报期限一年,悬赏期限截止至2025年11月11日24时;

 

 

六、悬赏金由申请人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后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属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人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六)同一线索,举报在后的,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陈法官、谭法官

举报电话:023-53368604

举报邮件邮寄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4052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渝0155执97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阳彬与被执行人温朝成人格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温朝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2)渝0155执979号。

 

被执行人温朝成,男,生于1973年8月2日,汉族,重庆市梁平区人,户籍地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桂花村9组25号,身份证号码:51222419730802****。

 

 

三、涉案标的:40200元。

 

四、凡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温朝成名下财产线索的,并实际执行到位,给予实际到位金额5%的奖励;

 

五、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法院据此线索实际控制到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承诺给予1000元奖励;

 

 

六、悬赏举报期限一年,悬赏期限截止至2025年11月11日24时

 

七、第四条所述悬赏金由申请人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后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五条所述悬赏金由申请人在本院控制到被执行人后予以支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属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人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六)同一线索,举报在后的,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曹法官

举报电话:023-53368622

举报邮件邮寄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16办公室,邮编:4052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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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4 16: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既然是法官判了的,肯定是你的错,通过法院你再躲来不及了,明知官司会败,一两万不如在诉前网贷平台上借出来还掉然后再躲。平台不会因两万元起诉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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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4 16: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执法部门都难找到   普通人能找到吗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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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4 16: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还是对老赖的惩罚力度不够才会造成有这么多老赖!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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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4 20: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么一点钱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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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4 21: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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