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分值150分,时间9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将于现场资格审查后在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cqlp.gov.cn/jw/)“公示公告”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梁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于笔试结束当天在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cqlp.gov.cn/jw/)“公示公告”予以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2÷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cqlp.gov.cn/jw/)“公示公告”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