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梁平法院
原标题:怪事!一楼渗水竟然找七楼赔偿!法官提醒:小区业主要注意,渗水侵权要担责。
民事侵权案件中,要找人赔偿,首先要找到侵权人,其次要有侵权的事实和侵权的结果,才能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近日,梁平法院受理并成功调解了一起“隔空”侵权的案件,一楼的业主找到七楼的业主要求赔偿,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案情摘要
原告谢某是某小区一楼门市业主,经营一家杂货店,同时在售卖香烟。
2024年7月的一天,谢某正常经营中,突然听到细微的滴水声,经仔细搜寻,发现是香烟柜子的屋顶在滴水,且柜子已经被浸湿了部分。
谢某赶紧将柜子移开,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随后,谢某又联系物业公司前来核查情况,本以为是楼上漏水造成的,可到二楼查看后,二楼并无漏水现象,于是返回一楼仔细排查,发现漏水位置位于厨房烟道。
随即,便和物业一同继续向上排查楼层,一楼一楼拆开吊顶察看,最终查到了漏水源头,原来是七楼业主厨房角阀松动导致渗水,从烟道一直渗到了一楼,七楼以下的楼层均有渗水,但只有一楼产生了损失。
一楼业主要求七楼业主赔偿,双方当事人就此事进行协商,但七楼业主认为自己没有过错,烟道属于公共烟道,不该由自己进行赔偿。
由于双方当事人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于是一楼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七楼业主赔偿其损失费。
梁平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可以先走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随即组织老马工作室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接到该案的委托调解后,先后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对事实的陈述以及双方当事人所处小区物业公司排查的情况介绍,明确了七楼渗水将一楼浸湿这一事实。
针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损失情况与赔偿金额,经过调解员仔细询问,最终确定了原告仅是吊柜被浸湿受损。
最终,通过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在调解员的调解下,七楼业主承认积极解决此事,愿意赔偿一楼业主损失。
后在刘调解员的组织下,提出七楼业主赔偿一楼业主500元的调解方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随即七楼业主当场赔付。至此,该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实质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对结果非常满意。
法官提醒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现在新型居住模式下,小区房屋紧密相连,互相影响,小区业主的居家行为不仅会影响自己,也可能会影响他人,若对他人造成了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小区业主平时要注意规范自己的居家行为、维护好自己家用设施设备,预防居家行为、设备损坏等对他人造成损失,也对自己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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