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梁平崽儿在外务工挣了钱,都想回乡下老家自建个小院,依山傍水,花鸟鱼虫,不亦乐乎。找个包工头就开干。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出了安全事故,有人受伤了,谁来负责?
这不,去年6月,乡镇上的一户人家就出了一档子事儿。
2023年6月,邱某想建设一栋三层半的小楼房,便找到包工头郭某,俩人口头协商,由郭某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负责承建该房屋。郭某于是联系了汤某,并让汤某再找几个小工砌砖,由郭某提供吊机、架板等劳动用具。
2023年7月5日,汤某在三楼内架板上砌砖时,不小心从楼内架板上摔至屋墙外地面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5.21万元。经鉴定,汤某因右膝部(关节)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郭某向汤某预支付了3.9万元。因后续赔偿事宜没谈拢,汤某将包工头郭某、房主邱某一起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各类损失20余万元。
经审理核算,汤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3.73万元。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郭某赔偿汤某10.33万元,被告邱某赔偿原告汤某2.37万元。
乡亲们注意了,自建房超过两层就要找有资质的承建商,切莫疏忽大意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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