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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万事通梅林 于 2024-7-2 07:48 编辑
原标题:巾帼联治维权丨男子侮辱谩骂350万粉丝女网红,梁平法院一审宣判……
来源 柚乡女性
“网红”邓女士粉丝超350万人
以直播为业
但在去年下半年
男子方某在直播时对其进行侮辱
甚至将她和家人的照片配上哀乐在平台发布
为此,她提起诉讼
向对方索赔精神损失费1万元
及相关费用3万元
并要求对方公开道歉……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消息,梁平区法院一审判决,方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抖音账号公开发布道歉视频,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据悉,邓女士的抖音账号为“某夫妇(爱你719)”,事发时粉丝数量达350余万人,目前超370万人。她起诉称,2022年至2023年期间,男子方某使用抖音账号直播时对她进行公然侮辱、谩骂,并引导观众对她进行侮辱,谎称她直播时为假唱,直播内容为剧本,并以“给人当小三的残疾人”称呼她,甚至发布使用她孩子照片设置灵堂视频等。
对此,方某辩称,针对邓女士的不实信息最早是由案外人在网络平台发布,他是受煽动所为。他发布的视频浏览量、平台粉丝数量及直播观看人数均低于几百人,其行为没有对邓女士造成实际意义上的损害。此外,他在了解情况后删除了以往发布的视频。因此,其行为应当不符合侵犯名誉权的情形。
梁平区法院审理查明,方某抖音账号粉丝数量6000余人,2023年6月至12月期间,他使用本人抖音账户或他人账户在直播期间使用侮辱性词语针对邓女士发表言论,并转发他人辱骂邓女士的视频,将邓女士及家人照片配上文字和哀乐在平台发布。方某的行为导致部分抖音用户参与讨论、留言。2023年10月17日,邓女士经医院诊断为失眠和焦虑抑郁状态。
法院认为,抖音平台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公民在此类网络平台发布侮辱、诋毁、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方某在不具有充分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针对邓女士在抖音平台公开发表侮辱性、煽动性言论,导致部分抖音用户参与讨论、留言,足以导致邓女士的社会评价降低,对其名誉造成损害,故侵犯了邓女士名誉权。
最终,今年3月梁平区法院一审判决,方某立即停止侵害邓女士名誉权的行为,不再发表针对邓女士的不利信息;使用抖音账号公开发布道歉视频并置顶7日;向邓女士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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