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万事通梅林 于 2024-7-1 10:30 编辑
原标题:横过道路时没有确认安全,同责!
来源:平安梁平
简要案情
当事人郑某因未避让横过道路的行人,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 当事人陈某因横过道路时没有确认安全,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span]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交巡警提醒:
同时,我们也呼吁大家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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