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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万事通梅林 于 2024-4-25 08:52 编辑
作为互联网的衍生物,网络暴力自其诞生之时便具有大规模传播性,以及难以估量的伤害性。
近年来,网络暴力屡禁不止
你以为躲在屏幕后面就没人管了?
近日梁平法院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
360万粉丝的大网红被”键盘侠追骂两年,忍无可忍告上法院。
以下来源:重庆梁平法院
原标题:普法短视频丨“键盘侠”不是“侠”
近日,梁平法院福禄法庭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原告邓某某在某平台有360多万粉丝,以直播为业,2022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方某某在邓某某开启直播时频繁发布侮辱、谩骂评论,并引导其他观众对邓某某进行谩骂,甚至还在自己的平台账号发布了针对邓某某家人的侮辱性视频。
方某某的行为造成了邓某某失眠、焦虑抑郁等后果,长期以往,邓某某忍无可忍,将方某某诉至梁平法院。
法院判决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诋毁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本案中,方某某在公共网络空间发布侮辱、诋毁、污蔑邓某某的言论,该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梁平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行为;立即使用平台账号公开发布向原告的道歉视频;立即向原告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法官提醒
网络言论自由有边界,既受到法律保护,也受到法律约束,公众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一定要谨言慎行,坚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切勿图一时之快、赌一时之气。在网络平台发布侮辱、诽谤等毁坏他人名誉的不实言论,不仅违反了公序良俗,也违反了法律法规,将付出法律代价。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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