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家住梁平某镇街上,过年的时候,我们一条街都在摆这个事情:
小芬【化名】今年38周岁,已离婚五年了,离婚时,她要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前夫把镇上的房子给了她,不再付孩子抚养费。
目前,小芬女儿上大二,19岁,儿子上初二,14岁。
寒假时,女儿带回一个老家是外地的男朋友回梁平过年。
每次出门散步小芬都紧紧拉着女儿男朋友的手一起走,而女儿则和弟弟一起走。
大家经常看见那个男孩使劲把手抽回来,没过一会,小芬又把男孩的手拉过来……
大家都觉得好奇葩哟,可是直到那男孩走之前都是这样的……
大家说,小芬这样对自己女儿的男朋友,合适吗?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