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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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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鹏飞: 你好!首先对您母亲的离去表示深切的悲痛。 2020年4月30日晚上7:30左右在梁平区聚奎镇合聚路聚奎村江家冲路段处发生交通事故,秦圣伟驾驶电动两轮摩托车撞到行人华成蓉,秦圣伟全责。事故发生后,聚奎镇政府、屏锦交通执法大队、聚奎镇派出所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梁平区人民医院120救护车及时将你母亲华成蓉送往重症监护室进行抢救。2020年5月5日15时左右你的母亲华成蓉经抢救无效死亡。这场交通事故,给你的家庭带去了无尽的伤痛,让你失去了亲爱的母亲,让你的父亲失去了恩爱的妻子,我们表示深切哀悼。
经调查,肇事者秦圣伟家住聚奎镇席帽村5组,家庭现有人口5人。秦圣伟,45岁,是尿毒症患者,已透析将近5年;妻子陈淑琼,44岁,在广东东莞糖厂务工,为家庭唯一劳动力,月收入2000-3000元,效益不好时只有1000多元;有一女儿20岁,为重庆某大学二年级学生;其父母均是70多岁的老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其户系低保户家庭。
介于肇事者秦圣伟身体及家庭情况,由聚奎镇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爱和村两委、席帽村两委工作人员对此次交通事故介入调解,督促秦圣伟家庭积极道歉,并想办法到处筹措资金进行赔偿。经多次协商调解,赔偿金额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共计人民币106000元(大写:壹拾万陆仟元整)。死者方收到秦圣伟的赔偿金后自愿放弃追究秦圣伟的相关法律责任,并出具了谅解书。
我们知道,不管肇事者怎么道歉和多少赔偿都不能弥补你及家人的伤痛。但斯者已逝,生者如斯,惟愿安息,希望你和家人早日走出悲伤。
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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