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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4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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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然看完了所有的评论,老乡们也很积极讨论,不过有些问题认识上确实有一些偏差,在此不做评论。从我国目前的法律来讲,悦达公司作为旅客运输的承运人,在本次运输途中遭受交通事故,眼部受损,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悦达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换句话说,就是在运输过程中,旅客受到的损害推定由承运人承担,但是能够证明是旅客自己故意的除外。当然,悦达也不会是冤大头,如果是小车的过错,他可以向小车主张赔偿责任,也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可以一起探讨,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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