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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从31岁开始得精神病,得病初期是乱唱乱跳,唱的是迷信中那些鬼鬼神神的歌,不分白天晚上深夜背着2岁孩子往外乱跑,她说有人叫她,不停的走直至天亮小孩哭饿时才停止脚步。小孩饿了就在袁驿虎城石桥等街道的饭店吃饭不给钱,那些店主心好发现是神经病不给钱也算了。最可怕的是她背着小孩往水库中走,小孩哭喊妈妈不要去那是水。大概一个星期我堂哥打电话到我厂里,(当时还没有普及手机,BB机很多,我留的厂办公室的号码),告诉我老婆疯了。为了母子安全我立刻从福建赶回家里,把母子俩接到福建,用我微薄的工资租房养活和供小孩上学。在最初有低保政策时,很多人有低保,家庭好的只要本人有病的也有低保。我打电话向家乡申请低保不批,因村里规定在外打工的不批低保,我妻有精神病家喻户晓,但是她没有在家只要出门在外视为打工,所以不符合条件不能吃低保,我不可能为了吃低保把她送回老家。坚持吧就在福建,一坚持就是二十年。在闽期间我带她去了几家医院看过都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当地工会每年春节也送来一千最多二千元的慰问金,感谢国家好政策。她随时间推移不乱跑了,但乱说爱哭爱烧纸还存在,回家接近五年了,只要邻居不去刺激她,没有不团结现象。因申请不到低保(回到家这几年也申请不到,我口头找干部谈过,一是要残疾证明,二是说家里有人打工不符合最低家庭收入等等),我每年给她交了100元的农保和农村合作医疗,明年满60岁了,满后应该领农民退休金了,不管多少也是她的一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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