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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梅林 于 2022-10-10 22:12 编辑
案情回顾
9月28日15时56分许,罗某驾驶渝A7**R0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梁平区梁山街道黄桷树往北门方向行驶,当该车行驶至梁山街道机场路957号门市前路段时,因罗某望向突然响起的电话,分心驾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撞上路边的垃圾桶和护栏,造成该车侧翻后又撞倒同向行驶的由邹某驾驶载乘张某的渝AN**27号二轮电动车,造成邹某和张某受伤以及二轮电动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罗某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梁平交巡警提示:
开车时使用手机会使驾驶人视野变窄、注意力分散,不能及时发现路面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请集中注意力,小心谨慎驾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来源 平安梁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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