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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梅林 于 2022-5-13 08:30 编辑
我是合兴镇某村民,我们是2015年安装的自来水。
当时来登记的时候说现在安装只要680元的安装费用,以后水费也只是象征性的收点维护管理费。
后来在16年的时候收了几十块钱的水费,到现在一直都没有来收过。
前段时间我问其他村民,他们说因为我们现在用的水是以前我们在大梨树修的水库的水,可能是不用交费了。
到今天晚上下班回家看到门口有一张纸,打开一看蒙了,原来是一千三百多块钱的水费单。
我就想问问,以前说的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现在是我们自己栽树自己乘凉都不行了?
我们出工出力修的水库,给某些人拿水库的水来卖钱不给我们分红不说,还要一样收我们这么高的水费,大家认为这样真的合理吗?
不知道这样的事,应该找哪个部门诉说?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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