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梅林 于 2020-11-13 10:39 编辑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改善,饲养宠物的居民数量与日俱增。
近日,梁平法院调解了一起宠物伤人案,被告蒋某赔偿原告刘某1400元,为宠物“闯祸”买单。
据了解,原、被告系邻居关系。
8月15日傍晚,原告及其母亲从被告门前正常经过时,被告饲养的宠物狗突然从后方袭击原告,咬伤原告腿部,造成大量流血以及表皮和肌肉组织损伤。
被告饲养的宠物狗未登记并注射疫苗,也未尽有效防范义务,多次咬伤人员,有较大安全隐患。
事发时,被告饲养的犬只,拴在门外,但未戴头套,原告及原告母亲并未挑逗该犬只,并无过错。
事后,原告母亲带原告前往医院进行急诊注射狂犬疫苗和狂免球蛋白。
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了解情况,耐心倾听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向他们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被告应当承担的责任。
通过努力,最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赔偿原告损失。
这场因宠物伤人带来的邻里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宠物饲养人在日常要加强对宠物的看管,及时注射疫苗,外出要佩戴牵引绳、头套、嘴套,以免伤人。
同时,广大市民在外不要挑逗、惊吓、刺激宠物,远离大型犬只,加强自我保护。
来源 梁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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