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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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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7 10: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补贴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

 

(1)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2)个体工商户雇工(夫妻关系除外)。

 

(3)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4)网约车驾驶员。

 

补贴标准及期限:养老保险补贴按照补贴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2/3计算,医疗保险补贴按照补贴年度我市最低档缴费的2/3计算。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补贴时间一般为3年。

 

责任科室:职业培训指导科   咨询电话:023-5333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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