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89|回复: 0

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27 10: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培训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

 

培训补贴:培训后取得规定证书,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办法,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

 

责任科室:职业培训指导科   咨询电话:023-5333606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