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离校2 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
业16-24 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3 个月
以上且仍在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1500 元/人。
一次性扩岗补助应当在符合补贴条件后的3 个月内进行申报,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
企业向其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报申请表和人员花名册。经审核、公示、确认等程序后,由财政部门划拨补贴至企业申请账户。
1.申请人补贴资格认定以新参保首月或最近一次新续保首月的时间为准。
2.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与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可同时享受。
责任科室:城乡就业统筹科 咨询电话:023-53251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