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在我市企业紧缺岗位就业并在我市参保的毕业年度市外高校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500元/人,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
(三)注意事项
1.交通食宿补贴受理截止日期为次年3月31日,主要集中办理上年度符合条件人员。受理时间以本人在“渝职聘”平台上申请的时间为准。
2.申请人补贴资格认定以新参续保首月时间为准。
3.紧缺岗位通过“渝职聘”平台发布。
4.申请人实际就业地应在我市行政范围内,并在我市企业紧缺岗位有效期内通过“渝职聘”平台投递简历,在该岗位就业后,及时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参保满一个月后,通过“渝职聘”平台提出申请,并上传劳动合同或工作岗位证明。
责任科室:人力资源服务科 咨询电话:023-5333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