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在我市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紧缺岗位就业并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且仍在参保的35周岁及以下青年。
(二)补贴标准
6000元/人,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
(三)注意事项
1.紧缺岗位就业补贴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
2.申请人补贴资格认定以新参保首月或最近一次新续保首月的时间为准。补贴应当在符合条件后的半年内进行申报。
3.紧缺岗位通过“渝职聘”平台发布。
4.申请人实际就业地应在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并在我市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紧缺岗位有效期内通过“渝职聘”平台投递简历,在该岗位就业后及时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连续单位参保满1年后,通过“渝职聘”平台提出申请,并上传劳动合同或工作岗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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