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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我市户籍登记失业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身有残疾、特困救助供养离校1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不重复享受。
(三)注意事项
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实行全渝通办,离校1年内高校贫困毕业生向任一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
责任科室:人力资源服务科 咨询电话:023-53336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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