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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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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7 10: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一)补贴对象

新招用登记失业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并在我市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且仍在参保的小微企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扩展至大中型企业)。

 

(二)补贴标准

5000元/人。

 

(三)注意事项

1.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且与高校毕业生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

2.向企业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公共服务机构申请,应当在符合补贴条件后的半年时间内申报。

3.申请人补贴资格认定以新参保首月或最近一次新续保首月时间为准。

责任科室:人力资源服务科    咨询电话:023-53336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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