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
166
1254
网站编辑
一、适用人群:当年到市内区(县)外、市外就业的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
二、补贴条件及标准:
能提供报销凭证的脱贫人口,按外出务工乘坐火车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和省际(县际)班车客运的往返票据据实补助;对无法提供报销凭证的脱贫人口,按区外市内就业 50元、市外就业 2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含往返费用)。
三、补贴期限:每年仅可享受一次。
四、补贴申请:为方便脱贫人口及时享受跨区域交通补助,全面推行“免申即享”模式。
责任科室:劳务开发科 咨询电话:023-53250350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在线时间:8:30-17:00
18725647187
扫一扫,关注我们
下载APP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