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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交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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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7 10: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一、适用人群:当年到市内区(县)外、市外就业的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

 

二、补贴条件及标准:

能提供报销凭证的脱贫人口,按外出务工乘坐火车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和省际(县际)班车客运的往返票据据实补助;对无法提供报销凭证的脱贫人口,按区外市内就业 50元、市外就业 2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含往返费用)。

 

三、补贴期限:每年仅可享受一次。

 

、补贴申请:为方便脱贫人口及时享受跨区域交通补助,全面推行“免申即享”模式。

责任科室:劳务开发科   咨询电话:023-5325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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