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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7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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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观念讲 还是以男方姓为主 女方一意孤行 孩子以女方 姓 是不可取的 只是这些放到现在来说 都已不重要了 在中国法律上讲 是不认可这些的 孩子随男方姓 女方姓 就由谁有监护权 养育孩子 理由多一些 这个都是站不住脚的 孩子是夫 妻共同的 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来教育 抚养孩子至成人 能独立生活为止 孩子争去 争来都无用 一是要孩子以后认你 养你 你生病了 替你端茶 递水 这都是些奢望 未知数而已 这些思想是不可取的 不能有这种观念想法 只能说父母尽当父 母责任而已 做为子女的 尽当儿 女孝道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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